廣西自治區(qū)出臺新規(guī) 完善離退休干部黨組織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機制
廣西自治區(qū)出臺新規(guī) 完善離退休干部黨組織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機制
近日,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老干部局、離退休干部工委和自治區(qū)財政廳聯(lián)合印發(fā)《關于完善離退休干部黨組織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離退休干部黨組織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渠道、使用范圍、使用標準和給予離退休干部黨組織班子成員工作補貼進行明確,進一步完善離退休干部黨組織黨建工作經費保障機制。
《通知》明確離退休干部黨組織黨建工作經費主要從年度經費預算、黨費留成下拔的渠道給予保障。其中:年度經費預算,機關、事業(yè)單位列入各單位年度部門預算予以保障,國有企業(yè)列入企業(yè)年度預算,按照《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yè)基層黨組織工作條例(試行)》有關規(guī)定統(tǒng)籌安排;黨費留成下?lián)?,主要指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將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收繳的黨費按不低于80%的比例,留成下?lián)芙o離退休干部黨支部所在單位,由離退休干部黨支部專款專用。同時,《通知》明確離退休干部臨時黨組織黨建工作經費,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統(tǒng)籌安排。
《通知》按照經費保障渠道,分別明確來源于年度經費預算、黨費留成下?lián)芙涃M的使用范圍。其中:年度經費預算經費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開展“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黨組織換屆以及黨內集中學習教育所產生的會議費等;開展黨員教育培訓、學習調研所產生的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師資費、場地費、資料費、門票費、講解費等;在黨建活動中為黨員單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的費用;訂閱或購買用于黨員學習教育的報刊、書籍資料、音像制品和設備的費用;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yōu)秀共產黨員和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等黨內表彰所需的費用;走訪慰問生病住院、家庭出現(xiàn)重大變故黨員購買慰問品、發(fā)放慰問金,以及補助生活困難黨員、為黨員過“政治生日”等所產生的有關費用;為黨建活動場所配置必要設施所產生的相關費用,以及確有必要單獨設立辦公場所的水電、固定電話等費用以及其他與黨建工作密切相關的必要支出等8個方面。黨費留成下?lián)芙涃M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培訓黨員;訂閱或購買用于開展黨員教育的報紙、資料、音像制品和設備;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優(yōu)秀共產黨員和優(yōu)秀黨務工作者;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等5個方面。
《通知》明確離退休干部黨組織黨建工作經費使用標準,參照財政部門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未明確標準的,由離退休干部黨組織的上級黨組織根據實際情況研究確定。離退休干部黨組織開展黨建活動為黨員單次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需經上級黨組織批準,據實報銷。
《通知》明確給予離退休干部黨組織班子成員工作補貼。其中:給予擔任離退休干部黨組織書記的離退休人員每月不低于300元的工作補貼,給予擔任離退休干部黨組織副書記、委員的離退休人員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工作補貼,所需經費由各單位列入年度預算予以保障。《通知》明確離退休干部臨時黨組織班子成員一般不發(fā)放工作補貼。因工作需要確需發(fā)放的,補貼標準由所在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通知》要求離退休干部黨組織班子成員工作補貼原則上按月發(fā)放。新任職的,從任職當月起發(fā)放;離任的,從離任的下月起停發(fā)。兼任黨組織多個職務的,其工作補貼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則發(fā)放。(廣西老干部)